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吉建造〔2013〕16號
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根據(jù)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的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定額,結合我省實際,,編制了《吉林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JLJD-JZ-2014)、《吉林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JLJD-ZS-2014),、《吉林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JLJD-SZ-2014),、《吉林省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JLJD-CJ-2014),、《吉林省施工機械臺班計價定額》(JLJD-JX-2014)(以下簡稱“本定額”),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定額是編制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的依據(jù);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依據(jù),;是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jù),;是編制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定額)的基礎;是投標報價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
2008年出版的《吉林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JLJD-JZ-2009),、《吉林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JLJD-ZS-2009)、《吉林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JLJD-AZ-2009),、《吉林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JLJD-SZ-2009),、《吉林省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JLJD-CJ-2009)、《吉林省施工機械臺班計價定額》(JLJD-JX-2009)同時廢止,。
本定額由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解釋和管理,。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