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吉建造站字[2011]2號
關于開展2011年全省“暖房子”工程
質量安全成本指標發(fā)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造價站(建經處)、長白山管委會造價中心:
全省既有建筑節(jié)能改造(“暖房子”)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的民心工程,也是2011年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的中心工作,全省要緊緊圍繞這一中心工作做好服務。
根據《吉林省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成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決定開展“暖房子”工程質量安全成本指標的發(fā)布工作。請各市、州造價管理部門按照附表的要求,于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測算并報送省造價站。
聯(lián)系電話:88922837、聯(lián)系人:呂志、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暖房子”工程質量安全成本指標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