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08-05-27 點擊:1813 地區(qū):松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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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材料明細
一,、《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省內變更一式二份;跨省變更一式四份
二,、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由社保局出具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人事檔案存檔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七、近三年繼續(xù)教育合格證明
八,、原執(zhí)業(yè)印章交回,。
注:以上所需材料原件中除注冊證書留下,其余原件核對完畢后,,一概返還,。注冊變更自批準之日起一年內不再允許辦理變更注冊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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