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05年1~3月份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05-04-30 點擊:3504 地區(qū):松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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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建設局文件
松建發(fā)[2005]58號 簽發(fā)人:張青安
關于公布2005年1~3月份建筑工程
材料價格和工程計價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
各縣(區(qū))建設局,、松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局、駐松原各中省直企業(yè),、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提供參考依據,,適應建筑工程計價的需要,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107號令)和<<吉林省建設工程價格信息工作暫行辦法>>(吉建定字[2002]7號)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公布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建筑工程材料參考價格,并就工程計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為指導性價格,,供工程建設有關各方在工程計價時參考,。建設單位招標時可根據市場價格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本通知所公布的人工費價格,按我市施工季節(jié)正常勞動工日考慮,,一般含有工人食宿費,,僅作為投標單位報價時參考,不作為工程預(結)算計價依據,。
三,、大理石板、花崗巖板,、鋁合金門窗,、塑鋼窗、給排水塑料管材及管件,,由于規(guī)格,、質量、產地不同,,僅公布幾種材料價格,,供確定工程造價時參考。招標單位在編制標底時對沒有公布價格的建筑材料或新型材料,,可根據市場調查情況,,暫定材料價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造價咨詢單位的咨詢下于新材料使用前對材料的價格予以確認,。國有投資和國有投資為主工程的材料價格確定后,,建設單位應到市建設工程定額管理站備案。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的工程,,暫定價格確定后,,必須在招標文件相關內容中列出。
四,、本通知公布的鋁合金門窗及塑鋼窗價格為成品價格,,含安裝費。結算時,,只計取定額測定費及稅金,。
五、為方便投標單位報價,,避免產生糾紛,,招標單位對有特殊要求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公布參考價格的建筑材料,如裝飾裝修材料,、衛(wèi)生潔具,、燈具、防盜門等,,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產地、材質,、品牌等材料要素,。
六、土建,、裝飾工程由不同單位施工的,,建設單位應從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造價中扣除2%的施工配合費,支付給主體工程施工單位,。計算方法按《吉林省建筑裝飾工程計價管理辦法(施行)》及其〈〈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長山鎮(zhèn)工程確定工程造價時,,參考市區(qū)價格,,可計取運輸費用。
八,、市區(qū)工程定標后,,工程建設雙方應到市建設工程定額管理站辦理合同價款備案手續(xù)。辦理備案手續(xù)時應攜帶以下要件:
1,、工程招標和中標方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評標報告》,;
5、標底,;
6,、中標單位的投標報價。
定額站在5日內完成合同價款備案及相關工作,,上述資料除1份《施工承包合同》外,,其他資料一律退還。
九,、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減出現造價變更,,工程建設雙方應及時辦理經濟簽證,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國有投資和國有投資為主的工程,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造價咨詢。
十一,、工程建設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應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時限進行工程結算。工程結算文件應及時送交市定額站或各縣建設局備案,。
十二、市定額站和各縣建設局應嚴格行使對《施工承包合同》履行的監(jiān)督職責,,督促工程建設雙方嚴格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合同各項條款,,當前,特別要強化對工程按期限結算的監(jiān)督,,防止發(fā)生新的拖欠工程款,。
十三、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工程預算,、結算,、工程量清單、標底等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審核,。
十四、工程造價文件(建筑工程招標標底,、工程投標報價,、預算、結算,、概算,、估算、工程造價簽證等),,必須由工程造價文件編制單位的造價工程師或持有《吉林省建設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資格證書》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簽字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無上述人員簽字蓋章的工程造價文件,沒有法律效能,,不能作為相關部門工作的依據,。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報:省建設廳
抄送:市直有關委、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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