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成 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價的除外”,。這里指的成本是什么成本?在執(zhí)行中理解不一,,判定投標報價是否低于成本的難度較大,。招標投標法通過后兩年,國家七部委發(fā)出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的第二十一條對此做了“個別成本”的解釋,,同年建設部第89號令“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辦法”中的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一條對此解釋為“企業(yè)成本”,。近兩年來,參加評標的部分專家還有主張是“社會平均成本”,。為使施工招標能取得一致看法和操作統(tǒng)一,,趨近規(guī)范,對此提出個人看法供討論參考,。
一,、什么是成本
為簡單起見,在討論成本的定義時,,我們只限定狹義成本,,不去討論廣義成本。在討論狹義成本時,,再限于工業(yè)產品的成本,。建筑是產品,是屬于工業(yè)產品的范疇,。工業(yè)品成本是工業(yè)企業(yè)在生產產品過程中用貨幣表現(xiàn)的所消耗掉的生產資料價值和勞動者必要勞動價值的總和(此定義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工業(yè)成品實際包含的內容通常稱為成本開支范圍,它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任何企業(yè)無權改變,。工業(yè)品成本分類國內通常按:1,、費用要素;2,、成本要素,;3、固定費用,、變動費用和混合費用,。對基本建設的成本分類也大同小異,若按建設項目的建設階段又分:項目前期成本,、勘察成本,、設計成本、施工成本,、試車成本,、以及工程竣工成本等。我們討論的只限于施工成本(既建筑安裝工程成本),。建筑安裝工程成本是指建造某項建筑產品所消耗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總和,。具體講,建筑安裝工程成本由直接費和間接費組成 [見建標(2003)206號文和建設部第107號令(2001年)第五條] ,。
1.人工費
直接工程費 2.材料費
3.施工機械使用費
1.環(huán)境保護
直接費 2.文明施工
3.安全施工
4.臨時設施
5.夜間施工
措施費 6.二次搬運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9.腳手架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建 11.施工排水、降水
筑 1.工程排污費
安 2.工程定額測定費
裝 3.社會保障費
工 規(guī) 費 ⑴養(yǎng)老保險費
程 ⑵失業(yè)保險費
費 ⑶醫(yī)療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
間接費 1.管理人員工資
2.辦公費
3.差旅交通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
企業(yè)管理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
6.勞動保險費
7.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
9.財產保險費
10.財務費
11.稅金
12.其他
利潤
稅金
上圖是建標[2003]206號文的費用項目構成,,因粘貼上后沒有了線條,,所以有些亂,但還可以看,。
建筑安裝工程費含:一,、直接費(直接工程費、措施費),;二,、間接費(規(guī)費、企業(yè)管理費),;三,、利潤;四,、稅金,。
上圖是根據(jù)建標[2003]206號文規(guī)定繪制的。其直接工程費(工業(yè)品叫制造成本),、間接費相當于工業(yè)品的工廠成本或企業(yè)完成成本,。
由上可知,,招標投標法中所指的成本應為建造該項工程發(fā)生的直接費和間接費的總和。由于工程不同,,各施工企業(yè)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不同,,其構成成本的費用也不同,同樣一個工程,,同樣條件其工程成本也有差異,,各單個工程應理解為“個別成本”,不是“社會平均成本”,。至于“企業(yè)成本”是一個較為模糊的標準,。因投標人的機構設置和水平不同,企業(yè)成本的判定也比較困難,,理解為“個別成本”或“企業(yè)個別成本”較直觀,。
二、工程成本的分類
討論工程成本的分類,。有助于判定報價是否低于成本,。
1、工程預算成本,。是根據(jù)施工圖工程量,、建筑安裝定額和預算價格以及取費標準計算產生。施工圖預算(又稱設計預算)是編制標底價格和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主要依據(jù),。
編制施工圖預算計價時,應按國務院,、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進行,,并考慮市場價格信息。這樣產生的成本稱“社會平均成本或標準成本”(政府指導性成本),。有的投標人報價時套用定額,、取費標準以及價格,往往使用本企業(yè)編制的報價定額,,產生的成本已不是“社會平均成本”而是“企業(yè)成本”,,但由于工程不同(工廠生產的標準產品不同),產生的工程成本應該稱“企業(yè)個別成本”,。在評標判斷時必須密切關注,。
2、工程計劃成本
3,、工程實際成本
以上兩項成本為施工企業(yè)內部使用,,與企業(yè)報價有關。
三,、如何判定報價是否低于成本
一般分為以下兩類方法判定:
1,、設有標底的
A.經過審查的標底價,,扣除招標人允許的投標人獲得的利潤后的價格和投標報價的比較;
B.把標底中的直接費和間接費相加得出的成本與投標報價比較,;
C.招標人在招標文件的評標標準中,,事先確定一個低于標底的合理幅度,若低于這個幅度,,經過評審報價和通過詢標,,要求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材料后認為可行的,予以保留,,否則按報價無效處理,。
2、不設標底的
不設標底很難確定一個數(shù)字代替水平去衡量各報價是否低于成本,,因各投標人的報價都帶有個性,,即不同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企業(yè)其消耗水平不一,成本也不一樣,,而招標人和評委也難以確定,。根據(jù)評標經驗一般判定方法有:
A.比較法:由評委將各投標人的報價進行比較,找出既是低標價,,又與大多數(shù)投標人的報價相差甚遠,,編制報價說明又不盡合理,而施工組織設計又無降低成本的具體措施,,經評標委員會論證,,以認定其報價低于成本。
B.經驗法:由評委根據(jù)當?shù)厮胶透髯缘慕涷灱皥髢r的編制質量判定其是否低于成本,。
總之,,判定低于成本價投標,是一個比較嚴肅的事情,,沒有絕對把握,,不能輕易判定。其中還有投標人的報價技巧的運用,,不均衡報價的問題,,即使評標委員會成員發(fā)現(xiàn)部分項目確實低于成本價,但是如果投標人的報價技巧運用,,而使得施工組織過程中,,運用報價技巧達到規(guī)避風險,獲取利益時,,能不能判定整個報價就是低于成本,,也需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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